第一条

风险控制主要是根据各信托产品不同的产品特点,基于合同的约定,使整个公司投资管理的原则、目标及流程不与产品和合同相背离。


第二条

风险控制是投资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第三条

投资风险来源于投资过程的各个环节,包括投资研究、投资决策、发布交易执行指令等投资行为中产生的风险,通过加强对投资风险的事前以及事后控制,确保投资行为的规范性、合理性。事前控制包括对投资研究以及投资决策行为自身的风险控制,事后控制主要通过建立专户投资评估系统加以控制。


第四条

研究风险是指研究分析人员在收集信息、处理信息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因素。研究的风险主要包括信息失真风险、股票评级风险、研究报告质量风险等,研究风险控制的重点是对研究资料的价值进行正确评估:


1、对相关外部服务机构所提供信息必须依据外部信息服务机构信用评级制度,定期对其全面性、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分析,并据此进行信用评级作为服务机构提供信息采用的参考依据,尽可能避免虚假外部信息给专户投资带来的损失;


2、公司研究分析人员完成的研究报告须经确认由研究总监或其授权负责人对研究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最大限度地防范由于研究人员片面认识或判断失误带来的投资失误;


第五条

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投资决策风险主要是指因投资决策失误所导致的可能使投资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的重点是保障决策的科学、各决策主体权责分明以及避免不正当交易的发生。


1、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须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在规定的议事范围内依据规定的决议程序进行,严禁个人决策以及要求投资经理对特定的个股进行投资。


2、投资中涉及股东或关联方的交易必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


3、投资经理的操作在权限范围内自主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对其投资行为负责。为避免损害专户特定投资人行为的发生,要求投资经理严格遵守:


1) 投资经理有权要求研究部协助调研其看好的投资品种并出具研究报告(或外部研究报告),根据需要为投资部建立专门的投资标的库。投资比例超过委托管理资产规模10%的投资经理应向投资决策委员会说明理由。


第六条

投资经理在下达交易指令文件时,必须确保交易日期、股票名称、股票代码、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信息准确无误,投资总监负责对投资经理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七条

防火墙制度。为了充分保证委托资产投资管理的独立性,保证委托资产投资管理中的有关信息(如投资决策、仓位变动、与客户的交流信息等)对内对外的保密,同时有效利用公司资源,公司建立防火墙制度加以落实。


1.为了确保委托资产的独立、安全运作,由投资部专门负责特定产品的资产委托业务。投资部的主要职责为:全面负责委托资产资的运作,实现特定客户的特定财务目标;根据资产委托投资合同,明确投资理念、原则和方向;负责组织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走势及个股做出研究和论证;负责向研究部门提出研究需求;负责制定投资组合;负责对投资标的证券进行跟踪调研。


第八条

物理独立。交易部拥有独立的办公室,与公司其它部门独立。根据公司的门禁管理制度,除交易部成员外,只有监察稽核部稽查员有权出入。


第九条

投资决策高度独立。目前投资部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制度。目前公司为部门设立独立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总经理、投资总监、研究总监、投资经理及交易部经理组成。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部门投资决策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专户投资理财业务方面,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作用是:对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的走势做出分析判断;对委托资产的持仓比例做出决定以及其他重大投资决策。


第十条

在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情况下,或发现投资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时,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督察员或投资经理有权要求投资决策委员会举行紧急会议,商讨采取相应的变动或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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